是团宠小师妹!不是炮灰女配!

第214章 故人有变(2 / 2)

两界时间流速是不一样的!

冥界的一整天,也不过是人界的一个时辰左右罢了。

那即使冥界过去了几百年,人界的时光,也不过才流逝几十年。

和两位师兄离开宗门的时间还真能对上!

“我知道了!这是假阎王搞得鬼!”

横幅突然大叫出声,“十八层地狱里,多的是这种戏码,就是不断重复前世今生什么的,让魂体彻底困在回忆里。

冥河里不也是聚集了记忆错乱的魂体嘛,也就是幽冥之物。假阎王是从冥河里爬出来的蛊王

柳圣曦的视线回到横幅上,二者的画面却纷纷有了变化。

她首先看着左边的黑魂使。也就是二师兄,黎重墨。

黎重墨的前半生,虽然不能说过得事事如意,但也称得上是顺风顺水。

生长在京城的书香门第,严格教养的父亲,温柔善良的母亲。

自小就与书为伴,与笔为友,远近闻名的天才黎重墨,如大家预料得一般,成长得愈发耀眼。

“重墨考上秀才了!”

“重墨考上举人了!”

……

“重墨是殿试的榜眼,当今圣上亲赐御笔!”

春风得意的少年,一路骏马飞驰到家,身上沾染着数不清的香囊绣带,俨然成了京城最抢手的适龄女婿人选。

长相虽然不算俊美但也端正,更别提那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像是要看进人的心坎里。

更何况家世清白,作风清正,圣眷正浓,还有比这更合适的少年郎了吗?

于是黎家的热闹,在这一天到达了顶峰。前来喝彩的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将家门口堵得水泄不通。

但热闹的白天过去,黎重墨一一回礼,关上黎家的大门,脸庞彻底阴沉。

他将手中的御笔狠狠地摔在地上。

黑漆描金的笔管滚出老远,登时就有了几道微不可见的裂纹,好在笔身还算坚挺,乍一看倒是完好无缺。

“重墨!你这是在干什么?!想让黎家上下都跟御笔陪葬不成?!”

威严的黎父先是呵斥,转而语气又变得温和且自豪:

“重墨,你是黎家的骄傲,是本届榜眼,又有圣上亲赐的御笔,眼看仕途就要飞黄腾达,何必在这个节骨眼上跟自己过不去?为父知道你心里委屈,但到了官场上、朝廷上,再大的委屈都得往肚子里吞。圣上心思敏感,大权在握,全凭个人喜好...”

黎重墨生平第一次打断黎父的话:“父亲,我不服。”

“是,我是榜眼。

但我本该是状元!

您知道这届的状元是谁吗?

是王爷的私生子,那个天生白发浅瞳的怪胎!

免试的状元啊!建朝以来的头一回!他就那么在大殿上露了个脸,就抵得上我寒窗苦读数十载!

谁不知道他其实是皇帝的私生子,迫于生母是边疆异族、为皇室不容,这才塞到八竿子打不着的王爷家里长大。

自小就进宫里陪读,皇帝对他百依百顺,现在更是连状元的名头都白送!

他那样自小玩物丧志的白发怪胎,如何担得起状元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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