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香江1997:广告之王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亮刀斩狂徒(三),加大罪名(1 / 2)

法国戛纳国际广告节,被誉为“广告界的奥斯卡”,是广告行业中最高、最权威的奖项之一。

获得这个奖项不单对于广告公司而言,是个最高的荣誉,而且对于这间广告公司所服务的商家来说,意义也非同小可。

哪个商家的产品获奖,甚至可以大幅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扩大它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甚至奠定此商家在行业中的地位。

例如有关可口可乐的广告作品获了大奖,而百事没有,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不仅会觉得广告公司牛比,还会刻板印象地认为可口可乐就是比百事牛比。

因此,为了竞逐这个大奖,很多时候商家甚至愿意出全部的差旅费用,让广告公司飞去法国参赛。

这就是可口可乐、联合利华以及麦当劳的负责人骤然听到李莱要拿作品前去戛纳参赛后,心中的第一个反应——惊喜。

正因为惊喜,所以他们对于李莱所提出的要在香江4AS广告商会评选,以获得商会的“推荐”这件事情,一瞬间热衷了起来。

他们比任何人都要知道,要在戛纳获奖,有推荐以及没有推荐之间,差别到底有多大。

根据历年来的统计,在戛纳广告节期间,每年大约有来自94个国家的一万多名的代表,拿着差不多两万多件作品前往竞选。

今年,已经公布的参赛作品共有个,而奖项只有165个。

也就是说,别说能拿到全场大奖、金狮奖,就算是能拿到银狮奖、铜狮奖,都已经算是佼佼者中的佼佼者了。

是在世界范围内,都会让人瞩目的存在。

在后世,华夏要在2011年的时候,才会实现戛纳历史性突破,凭借一则“天堂与地狱”的作品,获得“至尊大奖”。

而李奥贝纳,也只在戛纳国际广告节上获得过一尊银狮。

要同时与两万多款作品同台竞技,所需要的除了作品足够好之外,适量的名气与推荐也是使作品不会淹没在海量初选当中的法宝。(虽然评选的时候,评委会对本国的作品采取回避政策。)

李莱要竞逐戛纳,当然可以自己报名,这是规则允许的。

但是同时拿到可口可乐、联合利华、麦当劳、香江4AS广告商会的支持,却是比单打独斗重要多了。

因为越让在场的人觉得此则作品可以获奖,那么损害这部作品的人,在他们心中的罪行才越重。

李莱才越可以把片场事件的始作俑者在广告界中的地位剥夺干净,包括那一份与宝洁集团长达半个世纪的合约!

……

作品进入戛纳参选,除了要获得推荐,还需要征得广告主的同意——这就是李莱与可口可乐的陈基伟所谈的内容了,陈基伟已经以可口可乐为担保,替李莱报了名。

除此之外,作品还必须“带着镣铐跳舞”,也就是说作品必须依照客户的合同内容来创作,不能脱离主题。

而最后一点,便是作品必须要公开发布过,才能参选。

因此,经过评选之后马上发布此则作品,则成为了接下来的首要任务。

法国戛纳国际广告节,大概在每年6月20日举行。

但是今年跟金帆奖一样,因为世界杯的原因,而推迟了。

李莱要发布作品,现在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