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海子平》记载:
寅月、午月、戌月(对应农历正月、五月、九月,属火行三合局)的月德在天干丙火。
申月、子月、辰月(对应农历七月、十一月、三月,属水行三合局)的月德在天干壬水。
亥月、卯月、未月(对应农历十月、二月、六月,属木行三合局)的月德在天干甲木。
巳月、酉月、丑月(对应农历四月、八月、十二月,属金行三合局)的月德在天干庚金。
以日柱天干为核心判断标准,例如正月、五月、九月出生者,若日柱天干为丙火,或三月、七月、十一月出生者,日柱天干为壬水,即符合月德临身的条件。
陈素庵(明代命理学家)说:人命若得“天德”“月德”二星护持,越多越好——本身为吉的运势会加倍吉祥,遇到凶煞则能减轻灾祸。
若月德降临于命局中的财星、官星、印星、食神等吉神所在位置,福气之力会倍增。
即使降临于枭神、七杀、劫财、伤官等凶星所在位置,也能化解其暴烈蛮横的特性。
但如果天月二德自身遭到地支冲克(如丙火被壬水冲、甲木被庚金克),则护佑之力会大幅减弱。
《协纪辨方书》(清代择吉典籍)解释:月属阴,阴本身无“德”,需以阳之德为德。
与阳属性统一的即为“德”,与阳属性分裂的即为“恶”。
因此正月、五月、九月属火行当令,火行对应的阳干丙火(丙为天干中阳性之火,象征天上之火,地上之火皆禀受其气)即为月德。
寅午戌三火月以丙为月德,其余月份仿照此例,依据三合局对应的阳干推导(木局阳干甲、金局阳干庚、水局阳干壬)。
甲、丙、庚、壬均为阳干,阳代表“德”,所以月德不用乙、丁、辛、癸等阴干。
有人问:天德为何会用乙、丁、辛、癸等阴干?
答:从“天”的角度看,天秉持阳刚之气,故天德可依阴阳变化(如天德在正月为丁,丁为阴火,因正月阴气未消,需阴阳调和)。
从“月”的角度看,月秉持阴柔之气,故专以阳干为德(以阳制阴,达到平衡)。
又问:为何月德中没有戊土?
答:三合局只对应金木水火四行(土寄生于四季,如辰戌丑未为土,但土无固定当令之月),土居中位,兼具生杀之性,德刑并存。
此处专论“德”,当令之行(如木火金水)各有其德,土为“无德之德”(土承载万物,不彰显功德却含大德),故不列入月德的阳干体系。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月德”的论述,既是传统命理学中吉神体系的核心组成,也是袁树珊辩证思维的集中体现。
其内容可从以下七个维度展开:
一、本质与起源:阴阳交感的宇宙法则
月德源自上古星象与节气的对应关系,是“天地德秀之气”的具象化表达。
袁树珊在书中指出,月德的本质是“三合局帝旺之气的升华”,例如寅午戌火局的帝旺为午,午火与天干丙火同气,故寅午戌月以丙为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