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译注】

天干生旺死绝名词(1 / 2)

【十二长生宫名称及基本规则】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这是十天干寄居于十二地支时所对应的十二个状态名词。

甲木的长生之地在亥水,乙木的长生之地在午火,丙火与戊土的长生之地都在寅木,丁火与己土的长生之地都在酉金,庚金的长生之地在巳火,辛金的长生之地在子水,壬水的长生之地在申金,癸水的长生之地在卯木。

其中,阳干(甲、丙、戊、庚、壬)按地支顺序顺向排列状态,阴干(乙、丁、己、辛、癸)则逆向排列。从长生到胎、养,正好遍历十二地支,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五阳干与五阴干的生旺死绝格局】

阳干和阴干的十二长生状态遵循“阳顺阴逆”的原则:阳干从长生开始顺行十二地支,阴干则从长生开始逆行,形成各自的旺衰轨迹。

【沈孝瞻的比喻性解释】

沈孝瞻说:十天干从长生到胎、养的十二种状态,称为“十二宫”。

五行之气由旺盛转为衰弱,再从衰弱转为旺盛,按阶段划分,形成十二个节点。

而“长生”“沐浴”等名称,是借用生活现象的比喻性描述:

长生:如同人刚刚出生,象征五行之气刚刚萌发。

沐浴:如同人出生后洗澡去除污垢,又像果核发芽后脱去青壳,象征气虽初生但尚未稳固。

冠带:如同人成年后戴冠束带,象征气逐渐成型。

临官:如同人成年后可以出仕管理百姓,象征气已强壮,具备实用价值。

帝旺:如同人壮盛到极点,可以辅佐帝王成就大业,象征气达到巅峰。

衰:盛极而衰,象征事物开始发生变化。

病:衰的程度加深,象征气已虚弱。

死:气彻底耗尽,象征生机断绝。

墓:如同万物收藏于土中,象征气暂时蛰伏储存。

绝:前一股气已断绝,后一股气即将萌生,象征新旧交替的临界点。

胎:后一股气开始凝聚,如同胚胎形成,象征新的生机孕育。

养:如同胎儿在母腹中日渐发育,象征气在蛰伏中积累力量。

如此循环,生生不息。

【《考原》的天道循环观】

《考原》说:木的长生在亥水,火的长生在寅木,金的长生在巳火,水的长生在申金,土的长生也在申金,同时寄生于寅木。

五行各自从长生开始,顺次经历沐浴、冠带等十二种状态,遍历十二地支。

天道循环不止,所以木旺盛时火已开始萌生,火旺盛时金已开始萌生,金旺盛时水已开始萌生,水旺盛时木已开始萌生。

从长生顺推,幼稚者必走向强壮,强壮者必走向衰弱,终而复始,循环无穷。

这正是四季交替、五行之气顺布的自然规律。

至于土“长生在申金、寄生于寅木”,对应后天八卦中坤(西南)、艮(东北)的方位。

《易经》中说坤卦“万物皆致养”(土养育万物),艮卦“万物成终成始”(土既是终点也是起点),正是这个道理。

【《协纪辨方》的五行体用论】

《协纪辨方》说:五行长生的原理,《考原》已解释清楚,但土生于寅申的细节尚未充分阐明。

经考证:水土同生于申金,因申属坤卦,坤为地,是水土凝聚之处。

土寄生于寅木,因寅为孟春之月,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和同,草木萌动,土气在此蕴含生机。

因此,研究五行本质(体)的学者认为土生于申金,而从事阴阳择日(用)的学者认为土生于寅木。

土长生在寅木,则临官在巳火,正好对应“土旺金生”(土生金),与木火水三行的相生顺序一致。

可见,土生于寅木是为了顺应五行相生的规律,如同月令中土旺于夏秋之交(未、戌月),顺应四时相生,并非主观臆断。

此外,还有“阳死阴生、阳顺阴逆”的说法:甲木死于午火,则乙木生于午火。

丙火、戊土死于酉金,则丁火、己土生于酉金。

庚金死于子水,则辛金生于子水。

壬水死于卯木,则癸水生于卯木。

阴干从长生到沐浴等十二状态逆序排列。

阳气消亡处阴气萌生,阴气消亡处阳气萌生,这是阴阳二气的分野。

阳干临官时阴干帝旺,阴干临官时阳干帝旺,这是四时阴阳的交会。

顺逆分合之间,蕴含深刻的自然之理。

论十天干需分阴阳,论五行则阳统摄阴,这是天地自然的法则,也是所有数术理论的根源。

【陈素庵的质疑与修正】

陈素庵说:旧书认为十天干在十二地支中各有长生到养的十二种状态,且存在“阳生阴死、阴生阳死”的差异。

阳干(如甲木)在生旺之地(亥水)孕育,在本位(卯木)旺盛,在泄秀之地(午火)衰败,在克我之地(金)消亡,这符合自然之理。

但阴干(如乙木)生于泄秀之地(午火,火泄木气)、死于生旺之地(亥水,水生木本应生扶),于理不通。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即便勉强解释,子午之地(火水)终究没有“产金产木”的道理,寅亥之地(木水)也没有“灭火灭水”的道理。

旧书论命格时,丁火遇酉金(丁火长生在酉)以“财星”论,乙木遇午火、己土遇酉金、辛金遇子水、癸水遇卯木以“食神”论,都不按“长生”论。

乙木遇亥水(长生)、丁火遇寅木(长生)、癸水遇申金(长生)以“正印”论,己土遇寅中藏丙火、辛金遇巳中藏戊土也以“正印”论,都不按“死”论。

论“墓”时,木墓在未土、火墓在戌土、金墓在丑土、水土墓在辰土,从没有以戌土为乙木之墓、丑土为丁己之墓、辰土为辛金之墓、未土为癸水之墓的情况,可见阴阳干应“同生同死”才合理。

《考广录》说:甲乙同属木,分阴阳而不分“死木”“活木”,既然同属一木,就应同生同死,古人只讲“四长生”(木火金水土各有长生),这一说法可作为确证。

此外,十二状态的命名也多有不合理之处。

例如“长生”之后是“沐浴”,称为“败地”,说婴儿初生沐浴后气弱致败,不合常理——沐浴本是小事,不应列为“生旺”范畴,世上也没有因洗澡而败坏的道理。

又有人将“沐浴”视为“淫欲之杀”,难道裸身沐浴就等于淫乱吗?

况且从“长生”到“帝旺”本是逐渐旺盛的过程,“长生”后为何突然“败地”,“败地”后又如何复旺?

“冠带”虽有“成人”之义,却与五行旺衰的逻辑不匹配。

“临官”之“官”、“帝旺”之“帝”,更是牵强附会。

应当更正名称为:生、长、成、盛、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生为初始,长为渐强,成为初成,盛为正盛,旺为太旺,旺极而衰、病,随后是死、墓、绝(气绝)、胎(气聚)、养(气养),这样名称恰当,道理通顺。

关于土的生旺墓状态,有从寅木起算的,有从申金起算的。

土位居中央,贯通八方,旺于四季(辰戌丑未月),本不必与其他四行同例。

若强行统一,从寅木起算更合理。

申酉金为土所生(土生金),泄气而非生长。

亥子水为土所克(土克水),耗力而非旺盛。

若说“水土一家”,土克水怎能算“一家”?

而生我之火(火生土)、我生之金(土生金),又何尝不是“一家”?

若从寅木起算,土与火(母)同生同死,更合道理。

但土从寅木长生到午火帝旺,尚可随“火母”而论;至辰戌丑未月(土之本气),却难以区分衰、墓、养的状态。

因此,论土的法则,只需以巳午火为“生”(火生土),寅卯木为“克”(木克土),申酉金为“泄”(土生金),亥子水为“财”(土克水为财),四季辰戌丑未为“旺”,更为合理,何必拘泥于十二种状态?